智能电视机开机广告算侵犯消费者权益吗?
互联网电视机开机广告我们都不陌生,一打开电视机,先要看一段广告,不少用户对其感到厌烦。开机广告时间短点可能还能接受,时间长的广告会让我们心情烦躁。 目前,互联网电视机开机行为几乎成为行业常态。有观点认为,这种强制用户看广告的行为涉嫌侵害用户权益,对其合法性也表示质疑。那么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算侵犯用户权益吗?彼诚小编今天就这个问题作详细讲解。
首先,智能电视为什么非要放开机广告?
多家互联网电视机企业表示,智能电视机在开机启动时需要一定的时间,这段时间对用户来说是无效时间,为缓解开机时短暂黑屏、画面枯燥乏味带来的不适,互联网电视机会插入开机广告,但这并不会因此而耽误用户时间。 他们表示,开机视频中确实有部分广告经营行为,但这也是目前智能电视机全行业普遍使用的方式,这部分经营所得主要是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多优质的免费内容,因为所有内容及服务都需成本支撑,出发点都是“取之于用户,用之于用户”。 事实上,开机广告非但没有占用用户的有效时间,反而降低了用户的购机成本,乐视超级电视机的开机广告收入将反哺硬件成本,从而达到降低用户购买电视机成本的目的。
听起来好像很合理。那么我们抛开互联网电视机企业的经营行为。就法律上来说智能电视机开机广告是否合法呢?
根据《广告法》第44条规定,利用互联网发布、发送广告,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。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,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,确保一键关闭。
对于这一点,互联网电视机企业的解释是,超级电视机植入的开机广告存在电视机机开机启动阶段,是在未连接互联网的情况下播放的,也没有影响客户正常使用网络,因此不适用“一键关闭”的规定。
那么我们有个疑问,既然开机时未连接互联网,那么广告是如何生成的?这恐怕难以自圆其说。
我们有理由认为部分互联网电视机企业涉嫌侵犯用户知情权。
互联网电视机存在开机广告必须让用户知情,如产品未标注或产品说明书未提示含有开机广告,则涉嫌侵害用户知情权。
大部分智能电视机是有标注最后一部分,但是字体非常小,而且颜色与背景色相同,不注意的话是看不到的。他们用这种方式来回避是否涉嫌侵害用户知情权。
还有一些品牌的互联网电视机,其官网销售页面并未标注相关提示。但是在电视机的开关机却存在广告,那么这种情况就显然涉嫌侵害用户知情权。
对于开关机广告,应该给用户选择权,让用户能够自主设置是否观看开关机广告。不然在电视机开关机时强行插入广告确实让人不舒服。
综上,彼诚希望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管下,智能电视广告可以缩短一些,还我们愉快的观看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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